您好:
我公司通过法院判决取得一处房产(写字间),该房产因为某些原因不具备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但是,其所在大楼有大产权证,因此有如下疑问:
1、该房产的管理部门应该是哪里?
2、听别人说过,像这样的情况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先登记,是这样吗?
3、类似房产的买卖、出租等会受到什么限制?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