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双方在各自单位各有一套住房,其中女方住房属于公房商品化住房,已办理房产证,但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男方住房属于单位集资建房,尚未办理房产证,请问离婚时两套住房应该如何分割?女方住房是否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回答:
两住房都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住房法院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分割,男方住房因无房产证应协商归属。否则法院会根据情况判决由一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