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想咨询:2004年我男朋友的母亲买了一间商品房所有权人填写我男朋友的名字共有权人填的是我未来婆婆的名字,现在结婚我要求买房,我婆婆说那房子就是给我们的,我要求将我的名字加上遭拒绝,现在问如果不加我的名字这间房子与我是否有法律关系?听朋友说如果这套房子不进行婚前财产公证那么我们结婚了就变成共同财产而有我的一份请问是不是这样?
回答:
不加你的名字,只要是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公证此房只属于你朋友和他母亲共有),那么你就有权利。你和你朋友拥有此房子中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