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朋友,婚前对方总说可以书面保证婚后的生活事宜,但因当时觉得这样做没意思,直到婚后两年多才以书面形式,重温了当时的情况.请问,这相当于婚前约定的文书,有效吗?能按婚前约定算吗?谢谢解答!
回答:
这不应属婚前的约定,而是婚姻存续期间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