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的情形
一、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手续齐备方可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的,推定为未变更。二、合同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三、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务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