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林克勤同志任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免去施卫国同志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南京化学工业园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请有关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