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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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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度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
最近,王宏民市长,周振华常务副市长在市物价局和房产局检查行政审批制度工作时,强调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非常重要,它对我市的改革开放、改善投资环境的程度;转变政府职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增强城市的综合经济实力;服务方便群众关系重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不是简单的减少、取消一些审批项目,而是要适应市场经济的新情况,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加强对经济的宏观调控、监督和管理,做好公共服务,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在前阶段的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反复强调本部门的重要性,对取消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或无审批依据的审批事项很被动;还有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政府行政职能的认识仍局限在行政审批,简单认为管理就是审批、事后监督就需要事前审批。
根据以上问题,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增强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摒弃行政管理就是行政审批的思想观念。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加大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力度,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组织工作要进一步深化、自查自清要进一步细化,对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的审核意见要认真研究,作出修改,并及时重新上报,保证自查自清的进度和质量。
2、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单位和行政审批总事项必须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审批、核准事项必须减少40%以上。在自查自清工作中,要防止拆项,不允许将实际工作中已不再审批的事项列入总事项。达不到要求的,要进一步清理。保留的项目要精简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审批时间,服务方便群众。下放转移的项目要做好衔接工作,明确下放转移的部门和单位,多部门重复审批的项目,要按照审批依据由一家审批。对我市多部门联合发文和单位以及无审批依据的项目一律取消;取消的项目要加强宏观指导,加强事后监管,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3、各区县在自查自清工作中,要对本部门所有的审批项目,认真梳理汇总,按照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找准审批依据,按照时间要求,认真填写上报。
4、要认真学习对照省政府""苏政发[2000]151号""和""苏政发[2001]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省级政府机构行政审批制度第一批清理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印发省级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第二批清理方案的通知》的文件,做好与省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衔接工作。省政府明确取消的审批项目,市有关部门不得再作为审批依据。
按照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严格把关,加强对各区县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及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做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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